安慶廣播電視大學文件
慶電大字[2016]14號
對口升學班學習優秀獎、學習進步獎評選辦法(試行稿)
為進一步調動我校對口升學班學生的學習積極性、主動性,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,形成長效的學風建設機制,充分發揮學生的典型示范作用,特制訂本暫行辦法。
一、評選范圍
具有安慶市建筑工程學校正式學籍的對口升學班學生。
二、評選時間
每學期期末評選1次。
三、評選項目
“學習優秀獎”,“學習進步獎”。
四、評選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學習優秀獎
學期總成績在班級排名20%以內。
2.學習進步獎
學期成績進步名次在班級排名提高幅度達到30%及以上者。
(二)學生有以下行為之一,則取消參評資格:
1.無故曠課、經常有遲到早退等現象且不服從管理;
2.學期內被學校給予過紀律處分。
五、評選與表彰
1、學校成立評審小組,成員由教學副校長、教務處主任、職成教主任、班主任、任課教師代表構成。
2、教務處負責審核學生成績。
3、職成教處負責審核德育考評和行為表現情況。
4、評審小組會議最終確定獲獎名單,學校公開表彰.
5、獲得“學習優秀獎”、“學習進步獎”稱號的學生均發給獎狀,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通報表彰。
安慶廣播電視大學
(安慶市建筑工程學校)